索 引 号 XM00147-02-01-2023-004 主题分类 部门通知
发布机构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5-30
文 号 厦金管〔2023〕30号 有效性
标 题: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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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典当行:

  为进一步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落实典当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促进典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要求,决定对全市典当行开展2022年度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按本市典当行总数的三分之一选取,分三年实现典当行年审全覆盖,参加过2020和2021年度年审的典当行不再选取。

  二、年审内容

  (一)资金往来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银行开户情况;典当业务发生的当金、息费是否通过典当行的银行账户发放和回收;现金管理情况(典当业务涉及大额现金支取时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典当行对股东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该股东的入股金额;典当行与股东的资金往来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资金来源情况。主要核查有无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等违规行为。

  (三)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主要核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现象,年末净资产是否低于注册资本的90%。

  (四)当票使用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所有典当业务是否按规定开具《全国统一当票》,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现象,当票是否机打并如实上传全国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典当监管信息系统),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当票或自行印发当票行为;当票和续当凭证开具的累计金额与典当总额是否相符,尚未赎回的当票和续当凭证金额与典当余额是否相符;开具的当票、续当凭证与真实的质、抵押典当业务是否相对应;当票的核销情况。

  (五)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主要核查典当总额构成及其真实性,是否有超比例放款、超范围经营,尤其是有无发放信用贷款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转让股权、发行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情况;是否开展或参与“套路贷”、“砍头息”、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开展或参与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六)息费收取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是否存在当金利息预扣情况,利率及综合费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

  (七)对绝当物品处理等情况。主要核查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否故意收当赃物、强迫当户续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八)典当行经营场所情况。主要核查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公司地址、名称情况。

  (九)典当行信息报送情况。主要核查典当行是否依法处置绝当物情况。

  (十)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变更情况。主要核查《典当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事项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监管部门审批的股东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股东是否一致。

  三、报送材料

  (一)《厦门市典当行年审报告书》(附件1)。

  (二)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除反映一般性经营信息外,还应对照《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的相关要求,对附件2中列举的九项核查事项逐一形成审计结论。

  (三)《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四)加盖典当行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典当行情况登记信息原件(含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及出资信息)。

  (六)2022年度典当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2022年度经营情况、工作特色和亮点,风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业务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七)在审核、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被责令整改的典当行还需提交整改报告。

  四、时间安排

  (一)典当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3日,为各典当行年度自查自纠阶段。各典当行应对照年审内容及要求,通过自查、审计等方式对一年来的经营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形成纸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扫描材料(PDF格式)提交至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

  (二)典当行审核及现场检查阶段。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为审核各典当行年审材料、现场检查阶段。现场检查结合“双随机”制度开展检查。

  (三)年检结论阶段。2023年10月31日前,根据审核、检查及整改情况,出具相关年审结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审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自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和总结经验,认真准备年审材料,按时报送审查。二是要如实向审计机构提供资料,配合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三是责令整改的典当行要如实提交整改报告,报告中需明确详细的整改情况和提交相应的财务报表、业务合同等辅助材料。

  (二)配合现场检查。认真准备2022年度相关财务资料(年度内各月份银行对账单、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业务资料(当票、合同、在当物品清单,抵押、质押登记凭证等材料),当票和续当凭证领(使)用台账备齐,以供现场检查阶段的复核抽查工作。

  (三)年审材料要求。报送年审材料内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杜绝发生误报、漏报的现象,发现瞒报、虚报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年审材料为复印件的,在报送材料时均需携带原件,经查验无误后退回原件,否则视为缺项;电子版扫描材料需以原件为底稿进行扫描。

  六、年审结论

  (一)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出现较轻违规行为及时改正的,年审结论为A类。

  (二)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经整改后验收合格的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年审结论为B类:

  1.存在账外经营、未通过公司账户发放和回收当金和息费、现金使用不符合管理规定、对股东的典当余额超过该股东入股金额、对外投资、挪用或抽逃注册资本金、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90%等行为的;

  2.未按《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规范典当行业当票管理的通知》(闽经信服务〔2014〕610号)规定,领取和使用当票出现较大问题;使用自行印制当票的;

  3.监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典当行机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及股权结构与工商部门登记信息不同的;

  4.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5.在典当监管信息系统虚报、瞒报月度、年度报表的;

  6.经营场所与监管部门批复的经营场所不一致、经营场所无业务必需设施的;

  7.超范围经营的;

  8.超过《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规定上限收取息费的;

  9.提供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

  (三)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不得通过年审,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

  1.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包括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非法集资、发放信用贷款、故意收当赃物、强迫当户赎当且情节严重的;

  2.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仍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

  3.超过整改时限仍未整改或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

  4.拒不参加年审的;

  5.严重违规设立(虚假出资、骗取审批)的。

  七、联系方式

  (一)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

  联系人:罗奎生     联系电话:2208280

  地址:厦门市东渡港务大厦4楼

  (二)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何鹏群     联系电话:2853821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1917室

  附件:1.厦门市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2.典当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披露的事项

        3.2022年典当行年审抽查企业名单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厦门市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2022年度)

  典当行名称:

  (盖章)

  许可证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

  填写要求:

  1.本年审报告书适用于依照《公司法》和《典当管理办法》设立的典当行。

  2.典当行必须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年审报告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及须提交的其他年审材料报送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3.本报告书“典当余额”:指本年度末本典当行已经发放尚未回收的当金数额,含绝当未处理部分。这里的“当金”仅指本金,不含应收利息。

  4.本报告书“典当总额”:指本年度末典当行在全部典当业务中对所有当户累计发放的当金数额,包括上年度发生但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在本年度上半年届满的部分。

  5. 本报告书“业务笔数”:指本年度发生的典当业务总次数,这里的“典当业务”包含典当和续当业务,但不含上年度发生本年度上半年到期的典当或续当业务。

  典当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事项

  基本情况

  2022年内是否变更

  变更后

  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

  批准文号

  经营许可证新证领取日期

  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日期

  机构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序号

  基本情况

  2022年内是否变更

  变更后基本情况

  变更时间及经发局批准文号

  工商登记备案时间

  股东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

  1.

         

  2.

     

  …

     

  经营情况

  (数据统计日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单位:万元、家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实收资本

 

  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

 

  其中:库存现金

 

  应收利息

 

  其中:银行存款

 

  典当余额

  典当余额

 

  典当总额

  典当总额

 

  其中:①典当逾期  余额

 

  ②房地产抵   押典当余额

 

  其中:①房地产抵押典当总额

 

  ③财产权利 质押典当余额

 

  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总额

 

  ④动产典当余额

 

  ③动产典当总额

 

  单笔最大典当金额

 

  绝当余额

  绝当余额

 

  单笔最大典当业务类型

 

  其中:绝当二年以上余额

 

  对中小企业的典当总额

 

  业务笔数

  业务笔数

 

  其中:对中小企业的典当笔数

 

  上缴税金

 

  税后利润

 

  全年当票及续当凭证使用情况

  当票

  使用份数

  编号(号码段)

  其中

  作废份数

  续当凭证

  使用份数

  编号(号码段)

  其中

  作废份数

           

  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月度财务和经营报表上报是否及时

  典当业务是否全部录入系统

  是否实现系统打印当票和续当凭证

  备注

       

  我公司承诺:提交的本年审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数据不含虚假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遵守《典当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序号

  处罚记录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执行机关

  时间

           

  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典当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披露事项

  一、应对典当行的“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票据”、“应付账款”等附注项目列出其主要组成部分的明细往来单位(或个人)、经济内容、发生时间及金额;附注中应对逾期6个月未续当或赎当的典当业务列明当户、户物类别、发生时间及金额等;“货币资金”、“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要列示其具体构成内容;“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要披露各股东的名称及出资金额、比例。

  二、“发放贷款和垫款”附注项目要列明其当户、户物类别、发生时间及金额等(该内容一份提交监管部门,一份备留典当行备查,但应有审计单位确认盖章)。

  三、审计报告中各资产及负债类报表项目要分别列明年初及年末余额,各损益类报表项目要分别列明本年数及上年数,不得遗漏。

  四、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情况。主要核查典当总额构成及其真实性,在附注中披露: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是否超过注册资本的25%等情形。

  五、典当企业对绝当物品处理情况。主要核查绝当物品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范围经营。

  六、当票使用情况。主要核查典当企业的所有业务是否按规定开具了全国统一当票,是否存在以合同代替当票和“账外挂账”现象,是否存在自行印制当票行为,开具的当票、续当凭证与真实的质、抵押典当业务是否相对应。

  七、息费收取情况。主要核查典当企业是否存在当金利息预扣情况,利息及综合费率收取是否超过规定范围。

  八、典当企业变更情况。主要核查是否存在私自变更或违规变更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注:提交典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时,须提交典当行对公账户2022年度12月银行对账单。

 

附件3

  2022年典当行年审抽查企业名单

  1.福建金海峡典当有限公司

  2.厦门鑫承宇典当有限公司

  3.厦门及时雨典当有限公司

  4.厦门万福汇典当有限公司

  5.厦门森泉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6.厦门博融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7.厦门磐金典当股份有限公司

  8.厦门骏德行典当有限公司

  9.厦门市巨顺典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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