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2 09:35 字号: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规定编制,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参与和解读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jr. xm.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鹭江道265号,邮编:361001,电话:0592-2853804,电子邮箱:jrb@xm.gov.cn)。

  2019年,市金融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福建省、厦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大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抓紧落实,提高公开质量。今年以来,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增加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方式来抓,夯实了政府信息的基础性工作。一是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到处室,明确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人员力量,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互动回应的功能。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好 “厦门金融”和“厦门处置非法集资”两个微信公众号,做到每周及时更新、有事马上更新。四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报道。五是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照省、市部署,统筹推进两单融合,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完善两单对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六是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审查职责到位,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升网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的安保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一)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政务公开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9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20条,机构职能类19条,政策文件类12条,规划计划类2条,为民办实事2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部门门户网站是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此外还通过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渠道进行公开。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2019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33件,其中4件为2018年申请;其中当面申请2件,书面(信函)申请0件,网上申请31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9年度申请29项,办理答复29件。其中,同意公开4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其他类型(申请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告知做出更改补正等)24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我局不予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3、本年度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费用。

  4、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深入政务参与和解读回应

  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出台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业务领域的专家学者接受座谈,及时在当地主流媒体及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做好发布解读工作。今年重点解读了《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服务管理办法(2019年版)》、《关于印发厦门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2019-2025)的通知》、《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厦门市金融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全力做好来自电话传真、邮件网络、会议活动现场等方面的咨询回应、为公众及时解惑答疑,沉下心、俯下身,融入情地做好指导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5

  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4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8

  0

  0

  0

  0 

  0

  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还不够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还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性,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时效性,丰富公开信息和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日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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