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加快航运金融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09 15:36

  一、背景依据

  航运产业是厦门的重要经济支撑,航运金融属于航运支持性服务业。为提高我市航运金融服务水平与港口航运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推进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监管局)学习其他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厦门市加快航运金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若干措施》,推动我市航运金融规模不断扩大、航运金融质量不断提升、航运金融要素不断集聚,以航运金融发展促进航运业发展,提升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能级。

  三、工作进展

  市金融监管局制定《若干措施》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梳理现有材料。对2022年5月经过充分调研后撰写的《厦门市航运金融发展报告》中的建议与对策内容重新进行梳理,形成《若干措施》初稿。

  (二)学习现有政策。收集福建省和我市近三年出台的与航运金融相关的政策文件,涉及航运、港口、供应链、海洋经济、金融、人才等政策,整理天津、宁波、青岛、大连等地与航运金融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完善、充实并细化《若干措施》。

  (三)广泛征求意见。向银行、保险、租赁机构、船企、货代公司、造船厂、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厦门证监局、相关市直单位、各区(管委会)等机构和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若干措施》。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七个部分,共十一条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加大航运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加大新增船舶运力金融支持力度。对在我市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新建或从外市购置符合一定条件的船舶,按照贷款金额及融资租赁金额给予一定补助。二是增强增信服务,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给予补助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小微航运企业首贷贷款予以1%贴息,设立自贸区航运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通过不低于50%的风险分担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航运企业提供增信融资服务。

  (二)促进融资租赁发展。一是鼓励租赁机构扩大航运业务规模,对本市符合条件的租赁机构给予一定业务奖励。二是支持租赁机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租赁机构给予落户、增资和购租房奖励。鼓励租赁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本市上市相关扶持政策。

  (三)加快航运资本市场发展。一是提升航运企业直接融资能力,引导航运企业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为企业上市、发债等提供服务,并进行奖励。二是支持航运产业基金发展,鼓励在厦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政府引导基金予以一定比例出资。对投向本市水路运输、码头等航运相关项目的产业投资基金(本市各级政府参与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除外)按投资金额给予一定补贴,并提高有关产业投资基金反投认定的计算标准。符合条件的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可以申请享受市、区相关扶持政策。拓宽资本与航运企业对接渠道。

  (四)增强航运防风险能力。加快发展航运保险,对来厦保险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对保险机构开展航运保险业务给予补贴,大力发展再保险业务,探索组建航运保险共同体。

  (五)提升航运结算效率。鼓励各家银行提供形式多样的航运业在线结算服务及交船资金托管服务,设立或引入航运服务第三方平台,推动航运结算便利化。

  (六)集聚航运金融及航运人才。加大对相关院校涉航运学科与金融学科融合支持力度,推进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大力引进航运金融人才和“三类人”等航运相关人才,对人才奖励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等人员给予住房补贴。

  (七)优化航运金融发展环境。一是支持航运金融产品、服务与技术创新,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及人员表扬,发挥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海丝中央法务区国际商事海事法律咨询平台作用,探索组建融资租赁专业调解委员会,推动航运碳金融交易。二是改善营商环境,优化船舶登记流程,研究出台航运金融配套政策,创新服务举措,组织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会,用好各类线上线下金融服务平台,建立航运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大航运类项目不良资产处置。

  五、有效期

  本措施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政策对执行期限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主要亮点

  《若干措施》的出台,弥补了我市在航运金融领域的政策空白,将成为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推力。《若干措施》有三大亮点:一是加大了政策统筹力度,形成统筹推进航运金融发展的联动合力;二是针对航运金融领域的痛点精准发力,推出了一套涵盖提升航运融资、保险、资金结算水平以及弥补人才短板、优化发展生态等方面的组合拳;三是多项措施为新增政策,如发展航运保险,支持航运产业基金发展,推动航运结算便利化,引进和培训航运金融及航运人才,营造良好航运文化,引进与发展配套服务机构等。

  七、关键词诠释

  航运金融:以航运业为平台,通过航运产业、临港产业等进行融资、投资、金融服务等经济活动而产生的一系列业务总称。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赵阳,0592-285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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