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废止《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金管规〔2020〕1号)、《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厦金管规〔2020〕2号)、《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金融专业公司等申请落户奖励补充规定的通知》(厦金管规〔2020〕8号)等文件。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信件、传真等方式于2024年5月23日前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电子邮箱:jrb_hyc@xm.gov.cn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9楼,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融业扶持政策细则意见字样
传真:0592-2660960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厦金管规〔2020〕1号)
2.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厦金管规〔2020〕2号)
3.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金融专业公司等申请落户奖励补充规定的通知(厦金管规〔2020〕8号)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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