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助力我市优质中小微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融资,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关于推动厦门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信件、传真等方式于2024年6月10日前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jrb_jgc@xm.gov.cn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9楼(备注:区域性股权市场扶持政策征求意见)
传真:0592-2660960
附件:关于推动厦门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关于推动厦门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通知》(厦府办〔2019〕102号)于2022年11月6日到期,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我办对该政策进行修订并完成《关于推动厦门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一)学习现有政策。收集浙江、广东、山东、福建、北京等省市近两年出台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扶持政策,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文件精神,结合近三年我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情况,形成《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初稿。
(二)征求意见。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相关市直单位、各区(管委会)、金圆集团、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等17家单位和机构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吸收至《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当中。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分五个部分,共十一条措施,主要内容为:
(一)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及定位。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岸股交”)为我市唯一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应坚持政策性与市场化结合定位。
(二)提升上市规范培育功能。集聚优质企业,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专精特新”专板聚集,加快专板建设。强化上市培育服务,对经两岸股交培育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两岸股交一定奖励。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渠道,推动两岸股交专板企业通过绿色通道或公示审核程序到新三板挂牌,鼓励新三板摘牌企业到两岸股交进行规范治理、信息披露。
(三)优化多元化融资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两岸股交积极对接银行、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私募基金及信易贷平台,为专板企业提供综合融资服务。鼓励企业在两岸股交实现直接融资,对直接融资增长部分给予两岸股交一定奖励。
(四)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提升服务台资企业能效,鼓励两岸股交为来厦创业台资企业提供注册代办、代理记账、账户管理及产业园对接等各项服务,支持两岸股交为优质台企优先提供上市前培育孵化服务和投融资对接服务。
(五)构建多维度发展体系。支持两岸股交做大做强,鼓励两岸股交增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每年给予运营费用补贴。推进两岸股交数智化建设,形成企业数据库,推进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提高两岸股交登记服务能力。探索两岸股交参与S基金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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